淮安市行政中心监控配件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09-05    来源:

我单位对市行政中心监控配件进行公开招标,此次招标采购采取最低价中标,具体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投标。

三、投标人需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已办理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四、本次招标限最高价10.02万元(含税),现场报价最低价中标。

五、开标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和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及投标报价表加盖公章一起封存,同时在封存的包装上加盖公章,没有封存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六、中标后我单位对其证书进行审查,如发现有虚假行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七、报名时投标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非法人报名的需出具法人委托授权书和身份证原件备查,同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以上文件复印件,如使用信用承诺进行担保的,承诺书由投标人签章后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或缴纳投标保证金伍仟元(开标后退还)。


具体招标内容见招标说明

报名地点:淮安市翔宇南道1号行政中心南楼116房间

报名截止日期:2024年9 月12日下午5时

联系人:浦  林   联系电话:83605222

淮安市行政中心监控配件采购招标说明.docx

 

淮安市市级机关设备管理中心

2024年 9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