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行政中心后勤楼西侧安装电动自行车车棚及充电桩等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07-15    来源:

按照《江苏省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我单位对淮安市行政中心后勤楼西侧安装电动自行车车棚及充电桩等工程进行公开招标,具体信息如下:

 一、工程内容及要求

1.工程名称:淮安市行政中心后勤楼西侧安装电动自行车车棚及充电桩等工程。

2.工程信息(见附件)

3.工期:25日历天。

4.招标控制价:32.5万元。各投标人自行勘察现场报价。

二、企业资质及要求

1.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为二级或二级以上、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为二级或二级以上、智能一体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为二级或二级以上。

2.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状态。

5.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

6.本工程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建造师(最低二级)证书及安全员B类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7.本工程负责人业绩、信誉:近三年无安全质量事故。

8.所报材料真实有效,无弄虚作假行为。

9.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三、其他说明

1.施工单位负责材料采购、保管,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规定标准。施工工艺、保质期按行业规定执行。

2.施工经费由施工单位先行垫付,工程款分二年付清、审计后结算,第一年付至工程款的60%,余款40%第二年付清。

3.施工过程中不得擅自更改工程内容,如有增加的工程内容,增加部分必须有招标单位盖章认定,以审计价格为准,否则不予结算。

4.施工过程中要做到文明施工,施工垃圾当日清理不过夜,非施工时物品必须摆放整齐,不能影响机关日常办公,特殊情况需设立告示牌。

5.施工单位应提前做好各种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安全施工。如在施工中对自身、他人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等均由施工单位负全责。

6.此次招标采取合理低价法中标。以资格审查合格单位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平均价作为基准价,以低于基准价的最接近的投标人作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第二、三中标候选人。

四、投标文件组成

1.授权委托书。

2.企业有效营业执照。

3.企业的资质证书。

4.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建造师证书和安全员B类证书。

6.工程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7.报价清单。

注: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核查,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完整,若缺项则作废标处理。投标材料一正本二副本。

五、招标程序

有意向的施工单位,请在规定时间内到淮安市行政中心南楼A118室报名,并递交投标材料,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公告时间:2024年7月15日9:00至7月22日17:00

勘察现场、报名及递交投标材料时间与公告时间一致。

联系电话:0517-89668010        联 系 人:赵克忠


淮安市行政中心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站项目施工工程量清单.doc

                                  淮安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4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