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全市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引领行动目标任务
发布日期:2023-05-25    来源: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各县区、各部门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事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聚焦绿色低碳转型,实施全面节约战略,突出节能降耗和可再生能源利用,稳步推进全市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新时代十年来生态环境保护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指明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中国特色和本质要求,提出未来五年和二〇三五年美丽中国建设目标,部署“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任务,是推进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各地区、各部门要深刻理解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绿色发展的丰富内涵,准确把握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的实践要求,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将党的二十大精神转化为推动公共机构绿色低碳转型发展的思想指引和动力源泉。

(二)坚决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任务要求。党的二十大报告专门就“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等作出战略部署。省委省政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对着力促进绿色低碳发展提出新的更高要求。各县区、各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有关决策部署,严格执行省委省政府任务要求,围绕绿色低碳发展主题,坚持守正创新、问题导向、系统观念,全面加强能源、水、粮食、土地等各类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实施绿色低碳引领行动,广泛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统筹用能结构优化、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提升、生态环境保护,协同推进降碳、节能、减污、扩绿,进一步推动各级公共机构实现绿色低碳转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扎扎实实把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任务要求落实到位。

二、持续推进能源资源节约和可再生能源应用

(三)坚持节约优先。把能源资源节约贯穿公共机构运行全过程、各环节,严格执行能源资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持续推动公共机构实现降耗增效。强化节约用电助力电力保供,推广空调负荷柔性调控、灯具智慧控制等技术,全市可单独计量的公共机构迎峰度夏度冬时期相似日高峰时段负荷同比下降10%。推动既有建筑节能、节水改造,新增符合《既有建筑绿色改造评价标准》(GB/T51141)要求的改造面积20万平方米。加强绿色数据中心建设,推动至少1个公共机构实施数据中心改造。推进公共机构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推动至少2个公共机构实施认证。

(四)抓好市场化机制运用。宣传贯彻《关于鼓励和支持公共机构采用能源费用托管服务的意见》(国管节能〔2022〕287号),推动县级以上行政中心实施能源费用托管, 全市不低于50%的县级及以上行政中心实施合同能源管理。

(五)优化能源消费结构。加快推进终端用能电气化,加大可再生能源利用和热泵、高效储能技术应用力度。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规范和加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开展公共机构食堂全电厨房改造试点建设。推进全市公共机构全面落实分布式光伏系统建设要求,推动公共机构新建建筑可安装光伏面积覆盖率不低于50%,年度新增光伏项目数量不少于5个。

三、全力促进形成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

(六)增强节约型机关等示范效应。深化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完成第三批创建任务并组织第四批创建工作,对创成单位实施动态管理,形成常态化长效化机制。组织参加国家、省各类公共机构示范创建(复核)工作,组织参加2023-2024年度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示范案例遴选活动。

(七)倡导资源循环利用。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带头自觉抵制过度包装商品,倡导使用循环再生办公用品,限制使用一次性办公用品,全面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积极开展“光盘”行动,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

(八)弘扬绿色低碳文化。坚持不懈做好绿色低碳发展理念的日常宣传,普及节约能源资源知识。举办节能管理人员、设施设备操作人员业务培训,着力提高业务素质,全市累计培训2千人次以上。组织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系列活动,以及世界水日、中国水周、世界粮食日、世界地球日、六五环境日等主题宣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