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清江浦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组织开展了全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各园区、镇(街道)、区直各党政机关负责办公用房消防安全工作的分管领导及业务具体负责同志等共130余人参加培训。
此次培训,邀请了区消防救援大队专业人员授课,重点讲解了《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并结合近期典型火灾案例详细讲解了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消防安全重要注意事项。参会人员纷纷表示,学有所获,深受触动,受益匪浅。
中心主任王泽民表示,安全生产重于泰山,消防安全更是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容不得有丝毫的麻痹大意。全区各党政机关承担本单位办公用房消防安全的主体责任,应遵循“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原则,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做好办公用房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将一切隐患和事故消灭在源头,确保全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消防安全形势平稳。

(清江浦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李红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