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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469478386/2025-00023 发布机构 淮安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文  号 淮事管〔2025〕9号 公开日期 2025-09-16
文  号 淮事管〔2025〕9号 公开日期 2025-09-16 失效日期
名  称 关于印发《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5年度工作绩效考评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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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5年度工作绩效考评方案》的通知

各处室(单位):

现将《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5年度工作绩效考评方案》印发给你们,希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淮安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5年9月16日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5年度工作绩效考评方案

 

为贯彻落实《2025年度淮安市高质量跨越发展综合考核实施办法》《市委常委会2025年工作要点》《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主要目标任务分解方案》《全市政府系统进一步提升效率效能八项制度》等有关文件要求,科学开展考核评议,进一步激发干事创业积极性和主动性,持续营造激励担当作为、实干实效的浓厚氛围。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和机关事务工作实际,特制定2025年度绩效考评方案如下。

一、考评对象及方式

1、办公室(人事教育处)、财务管理处、资产管理处、安全保卫处、公务用车管理处、机关党委、调干楼、工作午餐办、市级机关服务中心、市级机关设备管理中心、市级机关幼儿园、市级机关文印中心、江淮公务服务有限公司。

2、满分为100分,实行扣分制,由局办公室(人事教育处)、机关党委、财务管理处、安全保卫处按职责分工进行统计和赋分,年底由局办公室统一汇总,并经局党组会议研究确定。

3、加分项单独计分,须有佐证台账。

二、考评内容及评分办法

(一)履职尽责方面(牵头处室:办公室(人事教育处))

1.年度重点工作完成情况(标准分为16分)

对承担局年度重点工作分解任务的责任处室,按完成情况记分,未按要求每季度(一般在4月、7月、10月和次年1月)上报工作情况的扣1分/项,缺少实质性具体做法或工作成果的视情况扣0.5-1分/项。

2.工作效率效能情况(标准分为12分)

(1)对局领导有明确办理时限的交办事项,未能在规定时限内办结的,每无故拖延一天的扣1分/次;

(2)对上级交办的重点工作、重大活动、重要批示件等事项实行闭环管理,紧抓落实、及时反馈,不能按时完成的需作出说明,有未能及时做到闭环管理的扣2分/次;

(3)牢固树立工作“一盘棋”意识,涉及需多处室(单位)协作的及时向主要领导汇报,牵头处室(单位)积极协调推进。对出现“推躲让”问题、配而不合、出工不出活等问题的相关处室(单位)视职责轻重扣1-3分/次;

(4)对提请局党组研究事项,拟申报部门应在规定时间内申报有关材料,每无故拖延半天的扣0.5分/次;工作年度、月度、周计划和总结没有按通知时限上报的,每拖延半天扣0.5分/次;计划总结内容不完整或应付痕迹严重的扣1分/次;

(5)不按通知要求参加会议且没有履行请假手续的,有1人次扣1分;对参加市级以上会议,未能将会议精神及时向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含市本级)报告,导致出现工作失误的扣2分/次;

(6)对上报市委市政府的文件材料,每无故拖延0.5天扣2分,每发现1个错别字、明显标点符号或日期用错的扣1分;被退回的扣3分;

(7)对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以及巡视巡察、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力被通报的,视情况扣1-3分。

(二)党建引领方面(牵头处室:机关党委)

1.理论武装情况(标准分为8分)

(1)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存在传达学习不到位的扣所在部门0.5分/人;

(2)“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的扣所在部门0.5分/人。

2.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标准分为8分)

(1)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委落实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且情节轻微的,扣8分;

(2)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被国家和省、市有关部门发现问题且情节轻微的分别扣4分/次、2分/次、1分/次;

(3)落实市委《关于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实施细则》要求,开展廉政谈话每季度少于1次的扣0.1分/次;未按要求完成党风廉政建设季度工单任务的扣0.1分/项;在落实“三重一大”、五项重点权力事项中,被市级和局党组巡察、审计、检查等发现存在违规问题且情节轻微的,分别扣1分/次、0.5分/次;

(4)“四强支部”建设工作推进不到位扣0.5分/项;

(5)开展维护意识形态阵地管理与风险防控工作不扎实,开展风险排查不细致,因管理不到位出现轻微意识形态问题的,扣2分/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未落实的,扣0.5分/次。

3.为群众办实事情况(标准分为4分)

未积极参加或完成社区服务、乡村振兴、优化营商环境等专项工作的扣0.5分/次。

(三)落实网络安全、舆情处置和保密工作方面(标准分为8分)(牵头处室:办公室(人事教育处))

1.负责信息化系统运维管理的责任处室要建立配套的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明确责任分工,如有维保单位参与运维的须配套专门的管理细则。未按要求制定的扣2分,出现安全事故未及时上报的扣1分/次。在网络安全检查、考核、培训等方面参与配合不力的扣0.5分/次;

2.加强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对12345热线、阳光信访平台、领导信箱、“舆情监测平台”等渠道反映的问题未按要求及时解决的扣1分/次;

3.强化电子政务网络的定期排查整改,增强人员上网安全和保密意识,对日常工作中发现的网络安全隐患及时处理。对网络检测部门发现的网络安全问题相关的处室(单位)扣2分/次;

4.出现违反《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系统公务工作群管理规定》的行为扣0.5分/次。

(四)信息和宣传方面(标准分为10分)(牵头处室: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教育处))

1. 根据《2025年度信息与宣传工作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计分,少完成1篇扣1分。对报送的优秀稿件加0.5分/篇;

2.实施信息与宣传工作进度管理,按月、季度完成情况扣分,年末按《市机关事务管理信息与宣传工作暂行管理办法》计分排名;

3.在参加培训、组稿约稿等方面参与配合不力的扣1分/次,对稿件质量进行等级赋分,对稿件质量差、有抄袭嫌疑的扣2分/次。

(五)综治平安建设和安全生产方面(标准分为8分)(牵头处室:安全保卫处)

1.未研究部署综治平安建设和安全生产工作的扣1分;未签订综治平安建设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的扣1分;未按要求制定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扣1分;

2.未按规定参加技能培训、实战演练、警示教育等活动的,扣0.5分/次;未按要求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的或存在隐患未被发现整改的扣0.5分/次;

3.未按要求完成综治平安创建任务的扣2分;

4.因工作疏忽导致出现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扣8分。

(六)预算执行和程序合规方面(标准分为10分)(牵头处室:财务管理处)

1.未按时上报预算安排和绩效目标的扣2分;

2.预算执行进度,8月底前未达到50%的扣1分;10月底前未达到70%的扣2分;

3.预算年度中预算资金使用未达到年初预算数±1%至±5%之间的扣1分、±5%以上的扣2分;

4. 绩效自评中,仅完成部分工作的扣 1 分;未开展工作的 扣 2 分;

5. 严格遵守采购制度,违反采购程序每次扣1分;严格按财务报账制度报账,凡报账者,必须按程序签报,否则每发现一次,扣报账者所在处室1分。

(七)综合测评方面(标准分为16分)(牵头处室:办公室(人事教育处))

依据年度综合测评结果计分,评测选项为满意、比较满意、一般或差,测评得分=(“满意”票数*1+“比较满意”票数*0.8+“一般”票数*0.6+“差”票数*0)÷有效票数*标准分。

1.局领导评价(10分)

局领导评价是由局党组成员对被考核部门工作绩效的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打分。其中,局主要领导评价标准分为5分;其他领导评价合计标准分为5分。

2.群众评议(6分)

群众评议是由局机关全体人员和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对被考核部门工作绩效的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打分。

(八)加分项

1.成功引进项目并最终签约的给予加分,其中1(含)至5亿元项目、5亿元(含)以上项目分别加5分、10分(积分只计入牵头招引人所在部门)。(牵头处室:办公室(人事教育处))

2.受到肯定性批示的给予加分,其中省领导和国家有关部门领导批示的加10分/次,市领导和省有关部门领导批示的加5分/次。(牵头处室:办公室(人事教育处))

3.受到通报表彰的给予加分,其中党中央、国务院通报表彰的加20分/次,省委省政府或国家有关部门通报表彰的加10分/次,市委市政府或省有关部门通报表彰的加6分/次,市有关部门通报表彰的加4分/次。(牵头处室:办公室(人事教育处))

4.积极申报改革创新项目并持续推进的加2分/项。(牵头处室:办公室(人事教育处))

5.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创新出台“小特精”制度,以“小切口”有效预防和遏制腐败,取得显著成效,受到市委市政府或省有关部门通报表彰或推广经验的,加4分/次;机关处室负责人兼任支部书记的,年终考核时所在处室加0.5分。(牵头处室:机关党委)

三、结果运用

对推进机关事务高质量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直接定为先进;出现网络安全、网络舆情重大事故等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不得定为先进。

考评结果经局党组研究后,作为职务提拔、职级晋升、职称评定、年度评价等重要依据。

年度考核倒数后三位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当年不得评为优秀等次。